当涉及到车辆事故中的责任划分达到37%时,而损失金额又在两千元以下的理赔情况如下所述:首先,交强险将在其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
赔偿。
交强险的有责赔偿限额设定为20万元人民币,其中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则为2000元人民币。
若双方均负有责任,并且损失金额在两千元以内,那么通常情况下,这笔费用将由双方各自的交强险先行承担。
假设您在此次事故中所占的责任比例为30%,而对方则为70%。
若您的损失金额在两千元以内,那么这部分损失将由对方的交强险全额赔付;反之,若对方的损失金额在两千元以内,那么这部分损失将由您的交强险全额赔付。
另外,如果其中一方在此类事故中并未承担任何责任,那么
无责方将在交强险的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内对受害者进行赔偿。
总的来说,对于损失金额在两千元以内的事故,应优先由交强险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付,而超过此金额的部分,则需按照37%的比例由双方共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