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框架下,针对夫妇其中一人在未告知对方情况下所产生的
债务问题,必须依据
债务性质进行具体分析和处理。
如果这笔债务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需、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而产生,那么它将被视为
夫妻共同债务,夫妇两人都必须承担还款义务。
然而,如果能够证明这笔债务已经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并且
债权人无法提供
证据证明该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而产生的,那么这笔债务应当被判定为举债一方的私人债务,由其自己承担还款责任。
在实践中的处理过程中,需要结合借款本金数量、用途以及夫妻之间的情感紧密程度等多个因素来进行全面考量。
我们强烈建议您尽可能收集与
借款用途有关的票据,包括例如借款用途方面的相关合同、夫妻两人之前的沟通过程等相关实证资料,以便更好地明确债务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