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
刑事案件的
立案和判决之间的时间跨度受到诸如案件的复杂性、
证据状况等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而各异。
如果案件事实清晰明了且证据确凿,那么采用
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话,可能在短短20日之内便可完成审判工作;然而,对于那些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通常需要在两个月以内宣告判决结果,最晚也不会超过三个月。
但是,若存在特殊情况,例如可能
判处死刑的案件或
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亦或是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一者(如交通极为不便的偏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
犯罪团伙案件;
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犯罪涉及范围广泛且取证难度较大的重大复杂案件),经过上级人
民法院的批准,则可以延长三个月的期限。
因此,关于打架被判一年半的案件,最快可能在20日内作出判决,但具体的时间表尚无法精确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