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企业如需对员工所从事的职务进行变更,必须满足一系列前提条件并遵循特定程序。
换言之,这实质上是对
劳动合同条款的修改与调整,而这样的行为应当在双方达成共识并且签署书面协议之后方能正式实施。
然而有时候,即使用人单位已经尽其所能提供了相应
证据来证明他们的变更要求具备合理性,例如
劳动者无法胜任先前的工作岗位、或者由于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而不得不做出必要的调整,而且调整后的岗位并不带有任何
侮辱或惩罚性质,同时也没有对
劳动报酬以及
劳动条件造成不利影响等等。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提出的变更理由仍然不够充分,未能完全符合上述所有条件,那么员工依然有权利予以拒绝。
倘若因为此事导致
劳动纠纷的发生,员工可以通过
申请劳动仲裁等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