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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逸的6种认定情况有哪些类型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肇事逃逸行为主要有如下六种明确界定:
首先,肇事者明知交通事故已经发生,仍然驾驶车辆或者弃车远离事故现场并逃离;
其次,当事人自以为自身毫无责任,从而径直驾驶出事车辆离开现场;第三,由于存在酒驾或者无证驾驶等不良行为,在接到报警信息后,既不出示相关证件配合调查,也未留在事故现场待命,反而选择弃车而去并随后返回现场;第四,虽然在事故中将伤者及时送至医院救治,但却故意未向警方报告相关事件,之后还直接离开了医院;第五,虽然将受害人送往医院诊治,但私下里向伤者或其家属提供虚假姓名、住址以及联络电话后便自行离开;
最后,在警方展开调查工作期间选择潜逃藏匿以逃避调查。
在此,需郑重提醒,对于肇事逃逸行为的判定,必须综合考虑诸多具体情况,依据各项法律法规以及确凿的事实证据进行评估断定。
最新修订: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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