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
逃税款无疑属于极其明确的
非法行为之一。
在我国的法制体制框架内,税收乃是国家财政收支的主要来源途径之一,而依照法律规定缴纳相应
税费,自然也是每一位公民与各类企事业单位所应当自觉履行的义务。
所谓“
偷税”,便是指纳税人通过
伪造、篡改、私自隐匿或销毁相关会计账簿及记账凭证,或者在其账面上故意多列支出现象,或者故意隐瞒、少列收入情况,甚至在税务部门已经发出申报通知后仍拒绝如实申报,以及进行
虚假的纳税申报等手段,从而达到逃避缴纳应纳税款的目的。
至于“
漏税”,则通常是由于纳税人对于税
法规定及财务制度不够了解,或者由于工作疏忽大意等原因导致的。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进行偷逃税款,一旦被证实确有其事,税务机关便会依据相关法规对其实施严厉的惩罚措施,其中包括追回已逃税额、加征
滞纳金,同时还有可能处以罚款;若情节特别严重者,甚至可能构成
犯罪,需要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