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拖欠薪资
纠纷案件中的
举证责任的划分上,往往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
一般来说,作为
劳动者的
当事人需要先提供初步
证据以证实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着
雇佣关系,例如可以出示
劳动合同、工作证件以及
工资单等相关材料。
而作为雇主的一方,则需负担起反驳对方指控并提出反诉的职责,即需要对已实际支付给员工的工资数额进行举证。
若劳动者提出要求用人单位支付额外的
加班工资,那么他们必须对自己的
加班行为提供充分的证明,然而,假如雇主掌握该类证据却选择拒绝提供时,就会面临
败诉的可能。
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选择
提起民事诉讼,并应前往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执行地点的劳动
仲裁委员会索取
仲裁援助。
对于仲裁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判决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向当地的人
民法院提出
申诉以寻求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