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当父母
解除婚姻关系之时,对未成年子女
抚养关系进行裁决,始终遵守着“儿童最大利益优先”的指导理念。
法律机构综合各个层面的要素予以衡量,其中包括了父母双亲的抚育能力以及抚育前提、
未成年人自身的意愿、生活环境保持稳定等等。
到了十五岁这个阶段,未成年人已经具备了一定程度的理性思维及沟通表达能力,他们的个人意愿无疑会成为法律机构在裁决过程中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然而却并不能单独起到主导作用。
如果在双方条件基本相同的情况下,而子女明确表态希望同某一方共同生活,那么法律机构在做出决策时必定对此给予充分关注与尊重。
同时,法律机构还需考量到父母的经济能力、道德品质、是否能够为子女营造良好的教育与生活环境等等因素。
倘若有任何一方表现出对子女成长构成阻碍的情况,例如不良行为习惯、
家庭暴力等等,这将很可能对他/她
争夺抚养权造成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