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双方相互
斗殴并导致其中一方轻微受伤的事件中,对于率先采取行动的一方而言,其应负之责任的判别具有相当的复杂性。
首要的问题在于,仅仅凭借此类轻微损伤就已经有合理推断其可能构成了故意
伤害罪。
在进行责任判断的过程中,法院将全面审视整个案件的详细情况,包括双方的过失程度、斗殴的缘由、使用的手段以及所产生的危害后果等等。
然而,率先采取行动并不意味着必须承担所有的责任。
假如率先采取行动的一方的行为是导致对方受伤的主要原因,并且其过失程度相对较大,那么他很可能会被认定为在
犯罪活动中发挥了主导作用。
但是,如果受害者的反击行为同样存在显著的过失,那么这可能会对率先采取行动的一方的责任进行相应的减轻。
通常情况下,对于犯有故意伤害罪的人,法院将会判处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
而最终的判决结果则需要根据案件的相关
证据及法律规定,由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做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