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动物饲养的
侵权诉讼案件中,双方
当事人所面临的
举证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重要环节:
首先,受害方必须积极履行其举证责任,全面提供有关损害事实的各类
证据,特别是能够证明直接由于动物侵犯引起的
人身伤害和
财产损失等情况,同时还需要证明这些损害结果与
侵权行为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因果联系。
其次,如果动物饲养者或管理者希望通过免责条款来规避法律责任,他们就必须承担起相应的举证责任,以证明损害结果实际上是由受害方故意或者严重过失所引发的。
例如,他们可能会试图证明受害方曾故意挑衅、刺激动物,从而导致自己受到伤害。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对于动物饲养
侵权问题有着明确的规定,在大多数情况下,动物饲养者或管理者都将承担无
过错责任。
然而,如果他们能够成功地证明损害结果是由于受害方故意或者严重过失所致,那么他们就可以避免或者减轻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