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
贪污罪中的被侵吞财物进行判定过程中,我们需要重点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第一,考察侵吞行为是否借助于职务上的便利因素,也就是
行为人是否借用了由其岗位职务所赋予的特殊权力以及特定环境中的条件。
其次,我们应认真查核被侵吞财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从而明确被
非法侵占之财是否系属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的公产范畴。
再者,我们需高度重视被告人实施侵吞行为所采用的手法及方式,例如是否通过欺骗、
盗窃、侵占等非法途径进行牟利。
除此之外,我们还需通盘理解被告人主观上的故意心态,看其是否明明知道自己正在非法掌握和管理的乃是国家或集体的
公共财产,却仍然采取了相关侵吞行为。
在具体事例分析时,我们应该全面搜集并审视相关书面
证据、
证人证词、
物证等信息,努力构建起一条完整的证据链条,以便确认被侵吞财物的真实情况。
倘若涉案情况较为错综复杂,牵涉到大量繁琐的财务数据,那么就有必要聘请专业的会计事务所进行深入的审计和鉴定操作,以便精确地计算出
贪污犯罪的具体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