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侮辱罪一般是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不过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况除外。提起侮辱自诉案件要满足一系列条件,且公然侮辱和情节严重有明确界定,符合条件的自诉人可向特定法院提起自诉。
2.提起侮辱自诉案件的条件包括:自诉人应为本案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要有明确的被告人;要有具体诉讼请求以及能证明被告人实施公然侮辱行为且情节严重的证据;案件需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范围;不属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
3.公然侮辱是指用不特定或多数人可能知悉的方式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通常指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或恶劣社会影响等。
4.解决措施与建议:自诉人在准备提起侮辱自诉案件时,应先确认自身是否符合自诉人资格,然后明确被告人信息,收集能证明侮辱行为及情节严重的证据,同时确定案件管辖法院,确保不属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之后向被告人住所地或犯罪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自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