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律师,
冒充他人身份开展会见活动乃是属于性质严重的
犯罪行为,并无任何所谓的合法收取费用之标准。
作为专业人士,我们的会见工作是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及敬业操守而开展的。
任何以假借律师身份为名并据此索取费用的行为皆涉嫌构成诈骗罪行。
于我国境内,公民或律师欲依法进行的会见活动必须严格遵循各类法律程序以及职业道德准则。
当律师接获
当事人委托进行会见时,其所收费用需符合合理、合法且公开透明这三项原则,并且需要根据此前签署的委托
代理协议以及相关收费标准予以执行。
针对这些冒充他人身份进行收费的行为,我们应该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以捍卫法律的权威性和社会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