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定环境之下,聊天记录与转账记录均可作为
起诉的关键
证据进行使用。
首先,必须确保这些记录能够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三性”原则,包括合法性、真实性以及与待证明事件之间的紧密联系。
其中,合法性主要强调证据取得环节必须严格遵循适用
法规要求,
保证其取证过程的合理合规;真实性则要求数据内容未经篡改或
伪造,以保证其可信度;至于关联性,无非是要求证据可以直接或者间接地指向所需要证实的争议事项,建立起与事例事实之间的必要联系。
若聊天记录能够透彻地反映出双方的
法律关系及双方各自应承担的相应
权利义务,同时转账记录又与相关约定或实际交易情况高度吻合,并且二者能够互相佐证,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那么在这种情形下进行起诉并赢取
诉讼的可能性将极大增加。
然而必须指出,仅仅凭借上述两种证据可能仍然无法达到足够充分的程度,因此可能还需要寻求其他类型的辅助性证据,如书面合同、
证人证言等等。
总而言之,能否仅仅依赖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就展开起诉并获得
胜诉,这仍然需要综合考虑到每个具体事例的详细情况和所有相关证据的充分性,从而作出更加科学准确的判断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