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合同事务专题 > 合同效力专题 > 以欺诈手段取得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有效

以欺诈手段取得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有效

依据中国现行法法规则,若其中一方当事人采用欺骗手段使另一方在根本不了解实际情况的状态之下签署合同,被侵害的一方有权寻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协助将此合同废止。在涉及到商品住房预售事宜上,倘若发生了欺诈行为,例如夸大房屋面积、伪造基础设施、误报房产所有权状态等严重影响购买决策的情况,从而使得购房者做出了与事实不符的决定并签定了合同,此时这份合同自签署之日起便失去了其法律效力。对于遭受欺诈的购房者来说,应当立即着手搜集相关证据,如广告宣传材料、网络聊天记录等等,以便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新修订:2024-09-03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郝江律师擅长:合同事务、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更多
郝江律师

帮助人数: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