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在签订住宅预售合同之后,能否选择
退房则需要根据具体的客观事实来进行判断与决定。例如,如果房屋开发商对于预售许可证的持有未能符合法律规定,或者房屋的实际质量问题十分严重,已经超出了正常范围之内,那么
消费者便具备充分的权利去宣布
解除合同,并且同时请求退还所有的款项。然而,如果是因为消费者个人原因引发的退房诉求,则有可能被视为违反了合约。但是在某些特定的境况之下,如由于无
法人为控制的外部因素,如天灾人祸等等,造成了商品房
销售合同无法顺利签订,此时,消费者同样拥有解除合同并退房的权力。除此之外,如果在合同当中存在关于退房事宜的清晰明确的约定条款,则应严格遵循合同的约定行事。总的来说,接受或拒绝退房的权利必须依据实际情况作出全面考虑,包括合同约定以及实际履行状况等诸多要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为了确保您的正当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我们建议您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务必做好充分的
证据搜集与保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