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购房定金是否能够予以退回,这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一般的角度来看,如果开发商未能履行其应承担的义务,比如没有获得预售许可证,或者所交付的房屋质量与双方事先达成的协议不符等情况的出现,那么购买方便有权利索要
定金的
退款。另一方面,如果购买方出于自身的原因而放弃了购
买房产的意愿,比如说只是突然改变了想法,这样的话根据“
定金罚则”的规定,定金往往不能够被退还给购买方。不过,如果
购房合同存在着无效或是可以撤销的情况,例如开发方采用欺骗,威胁或是其他不当手段来诱导
签订合同,从而侵犯了购买方的权益,或者合同的条款对购买方来说极为不公,那么这种情况下,购买方也应该享有定金的退款权益。需要指出的是,在浙江省内,对于这些事件的确切判断仍然需要参照当地的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审判实践经验。在此建议各位
消费者在签署购房合同时,务必详尽审阅其中的各项条款,并妥善留存好相关的证明文件,以便于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