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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债务另一方不知情能追回吗

在婚姻持续期间,如果其中一方借款人未对其债务向配偶进行如实告知,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回呢?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加以仔细研判。如果上述债务最终被判定归类于夫妻共同债务,则那对夫妻都具有相应的还款义务,通常情况下,这样的借款是难以收回的。而判断这些债务是否属于共同义务的依据是多方面的,主要考虑的因素包括这些债务是否与家庭日常生活需求相匹配,又或者它们是否源于夫妻双方共同达成的意愿等等。如果这些债务的规模明显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并且债权人也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这些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产生的,那么这些债务就应当被视为举债一方的个人债务,而不知情的配偶则不需要承担任何还款责任。在此种情况下,已经偿还的部分款项可以依法追回。然而,这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并提供充足的证据以证明这些债务的性质。
最新修订:2024-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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