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普遍的观点来看,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事件中,超过20年再提
起诉讼会面临着较大的
诉讼时效难题。依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的时效期限通常设定为三年,然而最长却能达到二十年。若自权利受损之日起到
诉讼提请时已经超过二十年,那么法院原则上将不会对此进行保障和支持。然而,对于某些特殊情况,法院有可能会酌情考虑延长诉讼时效。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诉讼时效一旦结束,权利人原有的
胜诉权将会消失,也就意味着可能陷入
败诉的不良态势之中。然而,实体性权利本身并不会因此而消除,只要对方愿意自动履行,就不需要受诉讼时效的严格限制。鉴于此种情形,是否提起诉讼便需要权衡多项合法
证据以及对方的相关态度,然后谨慎地做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