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组织、领导
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
犯罪嫌疑人家属的辩护律师进行会面交流是具有明确规范的。通常而言,犯罪嫌疑人家属的辩护律师在提出与犯罪嫌疑人工智能见面的申请之后,其看守所在四十八小时之内必须尽快安排会面。然而,在
犯罪调查的阶段中,如若存在有可能妨碍调查的情事发生,例如犯罪嫌疑人为
销毁证据、篡改
证据、干扰
证人提供
证言或进行
串供等行为时,公安监督机关有权根据具体案情及需求来决定拒绝批准此次会面,待上述可能妨碍调查的情况消除之后,再予批准律师与犯罪嫌疑人工智能的接触。在此过程中,监管机关需以
书面形式通知看守所及辩护律师未同意会面访问之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