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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抢夺罪数额规定有哪些

在我国四川省境内,关于抢夺犯罪的标准划分为以下几个层次:抢夺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人民币1600元及以上者,被视为“数额较大”;抢夺公私财物价值超过人民币50,000元者,则被认定为“数额巨大”;而当抢夺公私财物价值高达人民币350,000元及以上时,便可被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此外,对于抢夺公私财物行为,若存在特定法律情形,其“数额较大”的标准将按照上述规定的标准降低至百分之五十进行计算。这些特定法律情形主要包括:曾经因为抢劫、抢夺或聚众哄抢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在过去一年中,曾因为抢夺或哄抢行为受到过行政处罚的人员;以及在同一年内实施了三次以上抢夺行为的人员;还有那些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进行抢夺的人员等等。
最新修订:202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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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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