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我国相关法律条文所明确规定,对于已经做出实行
拘留决定的
被拘留人士,公安部门应当在其人身自由被剥夺的第二天起计的 24 个小时之内,负责将拘留的消息传达给他的
家属或者所在的工作单位。这一通知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负责事件处理的执
法人员会按照规定填写一份名为《拘留通知书》的文件,其中详细记录了被拘留者的
个人信息、拘留的具体原因以及他被关押的地点等等。接着,他们会确认被拘留者家属或者单位的联系方式,然后采取直接
递交、挂号邮寄的方式来完成这一通知过程。如果被拘留者拒绝透露他的家人的联系方式,或者存在其他无法进行通知的特殊情况,那么在落款的这份通知书上面就必须对此作出明确的标注。此外,为了确保将这份通知书顺利送达到接收方,送达人还会要求他们在回执上签字确认收到。如若对方拒绝签署这份回执,那么送达人也应该在上面注明相应的情况。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一点就是,在整个通知过程中,我们都要严格遵守合法、及时、准确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