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明确规定,对于被依法
拘留的人员,若需进行
逮捕,公安部门应在拘留期结束前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经后者审查合格后予以决定。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下,申请提请时间还可延后至一至四天。当涉及
流窜作案、多次
犯罪以及
结伙作案等重大事件时,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更可以延长到整整三十天。接下来,由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公安部门提交的提请
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之内,酌情做出是否批准司法逮捕的决定。因此,
刑事拘留最长期限可以累积达到37天,这37天并非间断性的,而是在拘留期间持续计算的,其间无论是否处于周末或
法定节假日,都不会有任何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