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关于
定金是否能够予以退回这一问题,其最终的处理结果受多种实际情况所影响。假设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严重过错引发了合同无法生效或者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况,例如,未能获得法定的预售许可证书等原因,那么此时,定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予以双倍返还给
购房者。然而,如果是因为无法归咎于双方的外部因素,例如政策调整等,导致
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顺利签订,那么在此种情形下,定金则应该全额退还给购房者。但是,如果是由于购房者自身的原因,例如单方面决定放弃购买,那么从原则上来讲,定金将不会被退还。在进行判断和决策时,关键在于明确责任的归属。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详细阅读预售合同中的有关定金的具体约定条款,同时妥善保存相关的
证据材料,例如沟通记录、书面文件等等,以确保您能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