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其期限自正式决定实施取保候审之日开始计算,且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这一段时间内,被取保候审者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构许可便不得擅
自离开本地或离开所在市、县;若个人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有所改变,应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向执行机构进行报告等等。当
期限届满之时,若事例尚处于侦查、
审查起诉或是审判阶段,则需依据事例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对被取保候审者的限制,或者是变更相应的
强制措施。如果十二个月的期限已过,但事例的侦查尚未结束,那么就必须立即解除对被取保候审者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