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离婚的相关事例中,倘若两个未成年子女均表达出他们希望与父亲共同生活的愿望,那么这将会成为法院在判定
抚养权归属过程中的一个极其重要的考虑因素,然而却不是唯一决定性的要素。法院通常需要对父母双方的
抚养能力以及抚养条件进行全面的评估,其中涵盖了经济基础、生活环境、教育水平、道德品质等多个方面。若是父亲能够为孩子们营造一个稳定并且优质的生活环境并提供良好的教育资源,有利于促进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同时又展现出积极参与抚养的决心以及具备足够的抚养能力,这时法院做出裁决让两个孩子都由父亲抚养的概率相对较高。然而,如果母亲能够充分证明自身同样拥有优秀甚至更为优越的抚养能力,或者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父亲出现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行为或表现,法院亦有可能会依据具体情况做出截然不同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