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
存续期内,男方负担的
债务其配偶是否有义务参与偿还,取决于特定详情。若该笔债务被确认为是为了维持家庭基本的日常生活需求而产生的,如购置家具家电、支付孩子的学习开支等等,那么原则上可以视为男女双方之间的
共同债务,女方有责任承担相应的份额。但是,如果男方以个人名义举债,并且这笔债务的用途已经超越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例如用于个人赌博、奢侈消费等行为,同时
债权人也无法提供
证据来证明这笔债务实际上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愿而产生的,那么通常会被判定为男方的
个人债务,女方则不需承担任何还款责任。总的来说,确定女方是否需要对男方的债务负责,关键在于债务的实际用途及其性质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