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入第二次审判阶段时,原告并未向法庭提交正式的辩护状并不一定会对裁决结果产生决定性的影响。法院作出判决的主要根据是审查和分析双方提出的
证据、以及庭审过程中所进行的发言和辩论等环节所呈现出的实际情况。辩护状其实只是原告表达自身立场及观点的一种手段,尽管具有显著的重要性,但绝非是唯一或绝对决定性的因素。只要原告在庭审过程中能够以清晰、有力的方式阐述其主张和论据,并且提供充足且合法的证据支持,那么他们仍然有机会赢得有利的判决结果。然而,如果原告没有撰写辩护状,同时又在庭审过程中无法充分地表达和举证,那么他们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陷入较为被动的境地。但是,最终的判决结果仍然要依赖于事例的具体事实和法律适用,这将由法官根据全盘考虑后做出公正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