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房屋多重出售情况的处理上,一般的履行选择顺序会遵循以下几个原则:首先对所有未进行房产所有权变更注册的交易进行评估,以确定哪笔交易最早被记录在册;其次,如果所有交易都没有完成
过户手续,那么就要根据哪个交易方实际控制着该房屋来进行判断;最后,在确认所有交易都未登记且无人实际占有的情况下,以哪笔交易的
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对于那些最终未能取得
房屋所有权的买受者而言,他们有权通过相关
合同条款向卖方主张
违约责任,并要求
赔偿相应损失。这其中,损失赔偿的范围包括了直接
经济损失以及未来可能获取的收益损失。此外,若卖方存在刻意隐瞒事实、近似于
非法占有等行为,那么他有可能陷入
合同欺诈的法律风险之中。因此,我们强烈建议各位买受者在购
买房产的过程中,务必及时完成
产权登记手续,妥善保管好相关合同文件以及支付款项的凭证,以便在出现任何
纠纷时能够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