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离婚纷争的
司法程序中,对未成年子女的
监护权问题,通常是由法庭根据多项复杂因素予以权衡与判断,其中包括孩子本身的意愿、孩子所处的现实生活环境以及受教育需求、家长的
抚养能力及实际状况等等。常规情况来看,法院在做出裁决时,往往会遵循如下几个基本原则:首先,对于年龄未满两周岁的儿童,法庭通常倾向于将其交由母亲来照料;其次,对于年满两周岁至不足八周岁的孩子,法庭会依据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实际条件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后作出决定;最后,对于已经年满八周岁的孩子,法庭会充分尊重他们自己的意愿。然而,在实际事例中,法官还需结合更多具体情况进行全面分析,以确保最终的判决结果公正合理。若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相当,且孩子并没有表现出明显的个人意愿,那么法庭有可能会采取平均分配的方式来处理这个问题。但是,如果出现了其他特殊情况,法庭将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独立判断,以确保每个孩子都能得到最合适的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