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与通信秘密情况不外乎以下几类:首先是擅自截留、销毁甚至未获授权而开启他人的信函和文件。这其中涵盖了对于传统的纸质书信以及现代的电子邮件、短讯等各种形式的电子通讯的不当处置。其次则是未经许可而进行非法监视他人的通信内容,譬如私下浏览他人的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再者,通过其他非法途径获取公民的通信内容,比如利用网络黑客技术盗取他人的通信信息。最后,在没有经过法定程序的前提下,阻止或限制公民的合法通信活动。值得我们关注的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是受到法律严格保护的,任何个人都不能任意侵犯。如果发生以上所述的
侵权行为,将会面临相应的
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