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对方全责的交通事故中,受损害方应及时收集事故相关证据,如事故现场照片、责任认定书、维修发票、医疗费用清单等,以便向对方索赔。
(二)对于财产损失,若车辆可修复,应选择正规维修厂维修,并保留好维修凭证;若车辆报废,可通过专业机构评估车辆价值,以此要求对方赔偿。
(三)在人身损害赔偿方面,要注意收集各项费用的票据,按照实际损失向对方主张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