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
转移财产,是指通过赠与、遗弃、恶意低价转让等手段
隐匿财产,从而实现
非法侵占他人不正当财富的行为。在中国现有的法律体系下,
债权人有权依据相关
法规向人
民法院申请行使
撤销权,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所谓
恶意转移财产,则是指" 在相应的法律文件产生法律效益之后,隐藏、转移、出售、损毁财产,导致人民法院无法顺利执行" 的行为,这种情况便被视为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对于此类行为,债权人同样有权利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债务人的不当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应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此外,债权人在行使撤销权过程中所产生的必要费用,应当由债务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