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新版
身份证办理完成之后,旧版身份证自动宣告作废,这表明新版身份证的颁发即意味着旧版身份证不再具有
法律效力。当您前往申领新证之时,需将原有的身份证归还给相关机构,因此不论原有身份证是否已过
有效期,自您成功领取新证的那刻起,旧版身份证便不可再被使用。
然而,在领取新证正式生效前,旧有身份证依然具备有效的法律效用,此时仍然可以正常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