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否领取
结婚证书对男方或女方均具风险性从法律角度来看,无论男方是否领取结婚证书或是女方尚未领取,对于男方和女方来说都将面临权益缺失的问题。在没有正式结婚证书的情况下,男女双方并不能被视为具备法律认可的婚姻关系,这类关系只能按照非婚
同居的方式进行处理,因此无法得到法律的保障。
然而,假如已经完成了
结婚登记手续,但其中一方的结婚证书丢失了,就必须尽快争取补发;虽然如此,男女双方依然保持着合法的婚姻关系,并且仍然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值得注意的是,我过相关法律
法规明确规定,任何想要缔
结婚姻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前往当地的
婚姻登记机构进行结婚登记申请。只有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经过审查通过后,才能予以登记注册,同时颁发结婚证书。当
结婚登记流程全部结束后,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也就正式得到建立。相反,若未进行相应的结婚登记,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登记补办。
二、领取结婚证书所需的具体手续及材料如果您决定前往民政部门领取结婚证书,就应该准备以下材料:
(1)户口簿;
(2)居民
身份证;
(3)个人需签署一份声明,声明自己无配偶且与对象
当事人没有直接的血亲关系和三代以内的
旁系血缘关系。
《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
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