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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过错方是否有时效性

确实存在这种情况。缔约过失责任属于民事侵权责任的一种,适用三年的普通诉讼时效。这一期限从权利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自己权益遭受损害以及责任人的具体身份之时开始算起。在法律另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应依从相关法规处理。
然而,若从权利遭受损害之日起到当前已经过去了超过二十年,那么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但在此过程中如遇有特殊情形,人民法院可根据权利人提出的请求,作出适当延长诉讼时效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最新修订:202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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