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时未还清房贷的房屋,若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归一方后,该方继续还贷并补偿另一方;办理房产证变更需与银行沟通,银行同意转按揭可办手续,不同意则需清偿贷款解押后过户。若为婚前一方贷款购买、婚后共同还贷,产权归登记方,登记方补偿另一方。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进行分割。对于未还清房贷的房屋,若属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处置权,协商或判决归一方后,继续还贷及补偿是合理的财产分割方式。因房屋抵押给银行,办理产权变更涉及银行权益,所以要先和银行沟通。银行若同意转按揭,就能按常规流程办理相关手续;若不同意,需先解押才能过户。而婚前一方贷款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产权归登记方,是为保护婚前购房人的权益,同时登记方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保障了另一方的合理权益。如果在离婚房屋分割及房贷处理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