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仅缔结定亲仪式却未能完婚的情况下,通常仍需向对方返还部分或全部
彩礼。
然而,如果财物
赠予方并未主动请求归还这笔款项,则不在此列。
依据现行
法规,倘若双方始终没有正式履行
婚姻登记手续,或者首次赠予现金/馈赠物便使得赠予方的生活条件恶化,那么在这种特殊情境下,赠予方有权利申请返还按照传统风俗赠予的所有彩礼,此种诉求将得到
民事审判法院的全力支持和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