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遭受校园
暴力侵犯之时,请务必立即向教师寻求协助,同时也希望能适时通知家长。
另外,一旦出现类似情况,强烈建议您迅速与当地警方取得联系并
报警,以便维护自身权益和公正对待。所谓“
校园欺凌”,即是指在校内外环境中,学生间因一方蓄谋或者故意采取肢体、言语以及互联网等方式进行恣意或恶意的攻击、
侮辱,由此导致另一方身心严重创伤、财物重大损失甚至精神严重扭曲等各种不良后果之恶性事件,其间常见的校园暴力形式包罗万象,如殴打、羞辱、造谣污蔑等等。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报警可能会引发警方的介入处理,但这并不意味着便可以逃避应有的法律责罚,若情节重大,受害者仍然有可能面临
治安处罚,而对于那些
暴力行为已经严重触犯
刑法的学生,他们必将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接受严肃的法纪制裁。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
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