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全权作为
夫妻共同财产的判定须视情况而定:如房屋在婚前购置,但若仅有
购房方独自拥有,此项房产将被划分为该方的
个人财产,不再归结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内;
再者,若该房产在
婚姻存续期间购置,除非另有明文规定,否则即便房产只登记在其中一人名下,亦应视为
夫妻共有财产。同样地,若双方签署了专门的协议,阐明该房产只属单一方所有,那么这部分房产就会成为那一方的私人财物。下面详细介绍一些与
共同财产相关的具体内容及
财产分割事宜:
第一,如何界定夫妻共有的财产:比如
工资、奖金;再如生产、经营所获取的收益;还有
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收益以及通过
继承抑或是馈赠所得之财产等等都可纳入共同财产范畴之中。接下来是涉及到财产分割的步骤:
首先是在
离婚之际,夫妻之间应协商处理共有的财产问题;倘若双方不能达成共识,就需要由当地司法机构依据实际情况,从对子女的照料以及女性一方的具体权益酌情进行裁决;
此外,男方或女方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所享有的特定权益等,都应当依法得到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
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
人身损害获得的
赔偿或者补偿;
(三)
遗嘱或者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