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涉及到对
公共财产和
私人财产进行
敲诈勒索时,如果
涉案金额达到了法定起点-即人民币两千元至五千元以上,那么就会被认定为“
数额较大”;
2.如果涉案金额达到了法定起点的两倍-即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那么就会被认定为“
数额巨大”;
3.如果涉案金额达到了法定起点的三倍-即人民币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那么就会被认定为“
数额特别巨大”。
敲诈
勒索罪的显著特征在于,
犯罪嫌疑人通过即将实施的积极侵犯行为,对财物的所有者或持有者施加恐吓。这种恐吓的对象可以是财物的所有者或持有者,也可以是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其他人员。威胁的形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包括但不限于口头威胁、书面威胁以及其他形式的威胁。威胁所指向的侵犯行为也可以是多种多样的,有些可以立即实现,有些则需要在未来某个时间点才能实现。
在主观方面,敲诈勒索罪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必须具备非法强行索取他人财物的意图。如果犯罪嫌疑人并没有这样的意图,或者其索取财物的意图并不
违法,例如
债权人为了追回长期
拖欠未还的
债务,而采用带有一定威胁成分的话语,敦促
债务人尽快还款等情况,那么就不会被认定为敲诈勒索罪。
《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