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租赁契约并未对押金之特性及监管加以明确定义,规定,那么该等押金将被视为租赁预付款,原则上应予以退还。尽管有一方
当事人交付了如留置金、
担保金、
保证金、订约金以及押金等款项,然而却并未就其性质作出明确界定,此时,另一方当事人若主张
定金权利,人
民法院将不会给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
物权和
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