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挪用资金罪的
立案标准而言,
首先需要注意的是
犯罪嫌疑人是否利用了自己在工作岗位上的优势地位,从而有机会侵占公司或者企业中的金额达到1万至3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这样的行为持续时间长达三个月或更长时间仍未能归还。
其次,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实施
犯罪时怀揣着通过挪用公司或者企业中的资金来获取私人利益的意图,那么他们只需要达到挪用金额在1万至3万元人民币以上就可以被认定为犯罪。
最后,如果犯罪嫌疑人的动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那么他们只需要挪用公司或者企业中的金额达到5000至2万元人民币以上即可构成犯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
管辖的
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五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
立案追诉:
(一)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二)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三)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