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方面,要尽可能全面收集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工友证言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数额的材料,为后续维权做准备。
(二)协商时,直接与用人单位沟通,明确要求其支付工资。
(三)投诉时,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借助其权力责令单位限期支付工资。
(四)申请仲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
(五)若仲裁裁决生效单位不履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六)对仲裁结果不服,除法律另有规定,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