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与用人单位签署正式合同的情况下,若不幸遭受工资拖欠的困境,您有权采取措施进行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建议您尽可能搜集到相关的证据,以备申请劳动仲裁或实施支付令追索欠薪之需。这些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如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以及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您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您身份的证件;
(3)您所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录记录;
(4)您的考勤记录;
(5)其他同事的证人证言等。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1)、(3)、(4)项的相关凭证,将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