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雇佣关系里人身损害赔偿的事儿可不能忽视,《民法典》对这方面有明确规定,处理时得分不同情况。
要是提供劳务的人在干活过程中受了伤,责任得分清。要是因为自己疏忽,操作不对付,像没按规定流程操作,结果自己受伤了,而雇主在工作环境安全保障上没啥毛病,那雇员自己可能就得担大部分损失。但要是雇主没给提供必要的安全设备,比如工人高空作业却不提供安全带,导致雇员受伤,那雇主的过错就大,得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
要是在提供劳务的时候,是第三人的行为让提供劳务的人受了伤,那提供劳务的人有两个选择。既可以找第三人要求承担侵权责任,也能让接受劳务的一方给点补偿。接受劳务的一方给了补偿之后,还能再找第三人把钱要回来。
赔偿的范围也挺广,像看病的医疗费、请人照顾的护理费、来回跑医院的交通费、补充营养的营养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还有因为受伤不能工作少挣的钱。要是伤得重落下残疾了,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也得给;要是不幸去世了,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也不能少。
遇到这类纠纷,当事人可以先坐下来商量赔偿的事儿。要是商量不拢,提供劳务的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让法院来确定各方该负的责任和赔偿的数额,这样才能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