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在某商店购置了食品之后,意外地发现该食品已经过了保质期,且您没有保留购物小票,那么同样有权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关于投诉方式,您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适当选择。您既可通过拨打全国统一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亦可选择在线投诉(须注意,仅当所在区域的食药监局官方网站或者政府网站设有投诉专区时方可使用此种方式)。
此外,您还可以携带相关商品直接前往当地食药监局进行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
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
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
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