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限额
罚金制:是指
刑法分则仅仅规定法院可视具体情形选择处以单一罚金、个别罚金或合并罚金,无需规定具体的罚金数额限制,而应由人
民法院根据刑法总则确立的罚款原则,结合
犯罪情节,自行判断与裁定罚金的实际数额。在无限额罚金制度下,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明确规定,罚金的最小数量不得低于人民币一千元;若涉及未成年罪犯,则应依法从宽或减轻惩罚力度,罚金最小数量不应低于人民币五百元。
2.限额罚金制:是指刑法分则为罚金数额设定了上下限,人民法院只需在法定的数额范围内行使裁量权来决定罚金。如《
刑事法典》第170条明确,对于制作和生
产假冒货币的
违法行为,根据
情节严重程度需判处3年及以上10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且同时收取5万元至50万元以下罚金。诸如此类的法律规定在刑法分则的各章节中较为普遍,尤其集中于破坏我国市场经济秩序和侵犯财产罪等方面。
3.比例罚金制:这种罚金制度是由
犯罪金额与其百分比的乘积来决定罚金的数额。比如,依照《刑法》第158条的规定,虚报
注册资本犯罪者将被判处至少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拘役,并同时处分或付出虚报注册资本金额1%至5%之间的额外罚金作为惩罚。
4.倍数罚金制:根据《刑事法典》第202条的规定,对那些使用
暴力或恐吓手段抵抗缴纳税务的人员,将会被处以最少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同时
处罚或支付税务
拖欠款项的1倍到5倍之间的罚金作为惩罚。这种罚金刑度系统,罚金的数额完全取决于犯罪金额的大小,也就是说,犯罪金额越大,罚金也会相应提高;反过来说,若犯罪金额越小,罚金也就会降低。
5.倍比罚金制:倍比罚金制是一种混合型罚金制度,既考虑犯罪金额的百分比因素,又兼顾其倍数因素来最终确定罚金的数额。例如,参照《刑法》第141条的规定,对于生产、销售不良或假冒药品的违法行为,将面临至少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处以销售所得金额的50%至2倍之间的罚金作为处罚。此类涉及针对生产、销售
虚假商品罪的条文,主要在《刑法》的第三章第一节内明确规定。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