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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再审开始后应该停止执行吗

关于再审已经立案后能否中止执行的问题,需依据具体情形来判断:
首先,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无论处于何种阶段或时期,再审都不得中止现行执行;
其次,若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以审判监督程序提出再审请求,那么这类案件便可暂停执行;
最后,倘若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系由当事人自主发起再审申请,则并无明确规定其恒定时刻能够中止执行。再审,即是为了全面纠正已然形成且具有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或是裁定,并在符合审判监督程序规定的前提下,针对相关的案件再次展开审理和评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决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再审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最新修订:2024-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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