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受车祸导致下肢骨折后,伤者有权得到以下补偿项目:
首先为残疾辅助器具费用,该项费用应以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为准进行计算;
其次是
残疾赔偿金部分,依据受害者
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
伤残等级,依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从其被认定为残疾日算起,按照20年的期限进行计算;
此外,对于营养费也需要给予适当补足,此项
赔偿需参考受害者的
伤残状况以及卫生
医疗机构的相关意见来进行判断和确立;
最后涉及的项目还包括其他相关费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